回望半年牢獄生活 中大前學生會長區倬僖:提醒自己是一個人,不是一組號碼

//今年 21 歲的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因參與反修例運動,被判非法集結罪成,判囚半年,早前刑滿出獄。回首牆內時光,他說最難受的,並非惡劣的膳食,或骯髒的環境,而是在監獄的制度下,在囚者都不被當是「人」,只是一組組的號碼。

區倬僖踏入壁屋少年監獄首兩星期,已明白牆內另有一套「道理」。例如面對懲教署人員,「只可以有三種回應」,「Yes Sir」、「Thank you Sir」、「Sorry Sir」。因為囚犯不能對懲教人員說「不」,所以沒有「No, Sir」。

區倬僖淡然解說,指自己一早有服刑的心理準備,事前已向「過來人」請教監房情況、心得、如何調節心理等。

他亦直言,沒想過懲教人員會如此嚴厲,與少年犯之間的關係又是如此懸殊,「無論你做咩都好,都係鬧咗你先,甚至有啲位,佢唔小心撞到你,都會睥咗你先。」一切的情形,都酷似描述少年犯的電影《同囚》。他說,幸運的是,自己沒如電影主角般,受到身體上的暴力對待。

到進入「成人監」,懲教人員的態度,便比之前友善得多,至少不用每句說話也加一句「Sir」。但區倬僖說,初進牢房,仍是十分不習慣。他形容,自己「像被流放在異地」一樣,原有的朋友、社交生活、社會角色,一下子被剝離了,不由控制。

然而,即使已身處獄中,他仍能感受到紅線的壓迫。例如「收書」。按現行制度,囚友每月可獲親友帶入 6 本書,只要不涉及暴力、逃獄等影響秩序的書籍,「理論上甚麼書都可以」。但他說,自己入獄以來,有八本書被視為「禁書」,被拒帶入。他指,那些書只是圍繞哲學、文學、政治和歷史,有的是關於台灣歷史,有的則是卡繆的小說。後來他向懲教人員提問,不獲批的書有何準則,「對方居然誠實回答,『無 standard(標準)㗎!邊有 standard 㗎!」

區倬僖認為,一切「秩序管理」、「講求紀律」,只是懲教人員是為了自己執行上的方便,實際上卻剝奪了在囚人士的基本權利,「理論上,坐監就係剝奪你原有的行動自由,學習過一個有規律嘅生活,但唔代表你的基本人權,例如食唔好食,甚至係唔衛生嘅食物,或要熱到生皮膚病,呢啲完全唔係法律定義,佢哋要受的懲罰。」//

📌 訪問全文:《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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