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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鍾翰林認分裂國家和洗黑錢 「我認罪,我問心無愧」 11.23 判刑 【立場新聞】現年 20 歲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遭控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兩項洗黑錢共四罪,今( 3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答辯。他分別承認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 11 月 23 日判刑。 在承認分裂國家罪時,鍾翰林表示:「我認罪,我問心無愧」。法官陳廣池立刻打斷,警告不能作政治宣言。(全文) #20211103新聞 #港區國安法
【鍾翰林分裂國家案】 控方案情長達69頁列過百Facebook帖文 逾半發生於《國安法》實施前

【眾新聞】已解散組織「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承認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洗黑錢罪,控方今早在庭上讀出的案情長達69頁,當中41頁都是關於鍾在《國安法》實施前的作為,並羅列了逾100則「學生動源」Facebook專頁的帖文,時間橫跨《國安法》實施前後,以證明鍾具分裂國家意圖。另外,案情又透露鍾在《國安法》實施後,開設了「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委任他人為專頁編輯,並加入了創制獨立黨。

控方在案情中指控,鍾在2016年4月5日成立學生動源,其成立宣言、理念和政綱,都表現出分裂國家的意圖,包括主張「支持所有能擺脫中共殖民統治之論述與行動,包括香港獨立」、「全民制憲、重新立約」等。

控方指,在2016至2017年間,鍾多次透過學生動源的Facebook專頁,宣揚勇武抗爭及香港獨立,揚言「招聘為香港獨立建國打拼的朋友」、「在未來開創港人獨立自主,建立屬於香港民族的新時代」,並在平台附上申請連結招募義工。

控方又指,政府在2019年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後,被告在專頁持續發佈具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的內容。在《國安法》預告會實施後,鍾繼續在專頁發帖文宣揚理念。

控方指控,這段時期,鍾在Facebook發佈煽動意圖和分裂國家的內容,多達約1千次。他將中港政權形容為「中共魔爪」、「港共」,配合極權、暴政、殖民等指控。他又將參與非法社運的人,形容為「義士、同行者」,當中包括星火同盟、干犯2016年旺角暴動的人士等。

另外,鍾在去年7月13日開設「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專頁,分部在17日正式成立,鍾為其中的一份子。同日,他所委任的專頁編輯「Yoshi HK」,在學生動源香港部的專頁,張貼了美國分布的成立宣言。及後,「Yoshi HK」一直以編輯身分在專頁發文,而這些帖文皆含有分裂國家的意味,例如發表「學生動源美國分部前景」帖文、「抗衡中國民族主義 建構香港民族主義」帖文。

同月21日,鍾身為一份子的創制獨立黨成立,他是組織的Facebook專頁管理員,並透過Yoshi HK發表成立宣言,包括主張「以香港獨立為最終目標」、「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模式驅逐中國殖民者」等。組織的標語為「創制獨立 民族自強」。(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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