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鍾翰林認分裂國家和洗黑錢 「我認罪,我問心無愧」 11.23 判刑

【立場新聞】現年 20 歲的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遭控分裂國家、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及兩項洗黑錢共四罪,今( 3 日)在區域法院正式答辯。他分別承認分裂國家及一項洗黑錢罪,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案件押後至 11 月 23 日判刑。

在承認分裂國家罪時,鍾翰林表示:「我認罪,我問心無愧」。法官陳廣池立刻打斷,警告不能作政治宣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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