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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和平集會案】黎智英等三人不認罪受審 警司:避免警民衝突 案發當日不作拘捕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集會, 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昨 ( 1 日 ) 於案件開審前改為認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不認罪受審。控方傳召警司周詠儀作供,她指基於疫情嚴重及主辦方無提出有效預防措施,決定反對集會進行,並得知案發當日有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但因當時仍不時發生警民衝突,又考慮到市民對警方有對抗情緒,她為避免發生警民衝突,決定當天不作出任何拘捕行動。…
【六四和平集會案】辯方指 30 年來和平集會 警司:只記得最近兩三年係和平進行

【立場新聞】去年六四集會, 24 名民主派人士被控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當中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昨 ( 1 日 ) 於案件開審前改為認罪,黎智英、鄒幸彤及何桂藍則不認罪受審。就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的警司周詠儀,下午接受辯方盤問時,被問及有否留意 2019 年六四集會舉行的情況,周指「當時(2019)全年我都係打緊暴動,真係唔記得嗰年六四發生咩事」,辯方質疑該年六四尚未發生暴動,周反駁指「或者咁講,4 月 28 號已經有好多人上街遊行」,旁聽人士聞言嘩然,法官胡雅文警告庭上不容喧嘩。

辯方盤問指,根據《公安條例》,警方有權就集會施加條件。周同意,但強調須考慮合理性及相稱性,並指於主辦方表明不能確保做到的情況下,施加條件並不可行。辯方又指,警方考慮是否批准公眾集會時,涉及風險管理,而非風險消除。周則表示須將風險減到最低。

辯方又質疑指,周向衞生署索取專家意見的信件中,指是為了主辦方或提出上訴做準備,而非諮詢是否適宜舉行大型集會。周解釋指當時並無排除禁止集會的可能,故須事前做好準備。她不同意辯方指,她於索取意見之前已決定禁止集會。

代表鄒幸彤的大律師張耀良則盤問指,根據周詠儀作為警員及日常生活的經驗,過去 30 年的六四集會均和平舉行,周一度表示「我唔反對呢個意見」,惟其後指「我加入警隊都無三十年咁多」,改稱她只能記得最近兩三年的六四集會是和平進行。辯方又指,主辦方過往舉行同類集會時,有與警方合作的良好聲譽,周則指「我畀唔到任何意見,呢個係辯方律師你嘅意見」,辯方再問「同意定唔同意」,周答「我無意見」。案件明天繼續。(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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