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被指 FB 發文煽動他人襲警 11 月 9 日裁決

【立場新聞】2019 年 1 月 19 日,香港民間集會團隊發起「天下制裁」集會,及後演變成衝突,有警員被毆至頭破血流。六旬無業漢被指於翌日凌晨,在 Facebook 發文煽動他人襲擊警員至失憶,以免「有手尾跟」,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 28 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被告最終選擇不出庭作供,案件押後到 11 月 9 日裁決,被告准繼續保釋。

辯方申請將被告發布的其他帖文呈堂,當中包括案發當日其他帖文,以及自 2019 年來的帖文,指被告一路以來都呼籲「唔好搞事,唔好遊行」,認為這些帖文可證明被告沒有煽惑的意圖。惟法官李慶年質疑,這些帖文僅有助於量刑考慮而非定罪。法官舉例指,一名 X 先生提出起底法官,但有人勸他「好危險呀」,官員亦在電視上批評起底行為,X 先生翌日撤回有關言論,「咁係咪佢唔使承擔昨日的責任?」。法官又指:「我唔點名,但 2014 年開始就有好多呢啲例子,一有群情洶湧、敵對陣營反對就撤回,咁係咪唔使承擔責任?」

辯方要求休庭與被告商討是否繼續有關申請,法官批准。再開庭,辯方指不再作申請,被告亦不會出庭作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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