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攝證計劃擴至全部警區 會面室設投影器 可拍手機內容查問舉證

【香港01】警隊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去年推出「攝證計劃」先導計劃,警員在錄影會面時可使用實物投影支援系統,拍攝電子裝置的內容,向會面人提問,作審訊舉證之作。警隊今年9月起已將「攝證計劃」推行至所有警區,警員毋須把相關電子裝置交網罪科作數碼法理鑑證檢驗,以加快處理涉及電子裝置的案件。

警隊亦己研發「案件相片庫存系統」及「搜證易」,前者可讓警員在任何一間警署上載、儲存、列印及管理案件及法庭證據相片;後者可讓警員拍攝案件相片後,上載至「案件相片庫存系統」。

網罪科於今年9月將「攝證計劃」推行至所有警區,所有警區的錄影會面室已安裝了實物投影支援系統,供前線人員使用。警員在錄影會面期間,可使用相關系統拍下電子裝置內容,以保存相關證據,向會面人士提問,供將來在審訊時作舉證之用。

警員可視乎案情及整體證據的完整性,自行處理簡單案件的電子裝置,毋須把相關裝置交到網罪科作數碼法理鑑證檢驗,加快處理涉及電子裝置的案件。網罪科曾就計劃內容徵詢律政司意見,確認使用實物投影支援系統進行取證的可行性。(全文

#2021102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