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緊法援】抗爭案被告:趕盡殺絕 律師:破壞受助人關係和信任

//建制派擺明針對反修例案被告而向政府施壓,根據政府擬提出的新措施,受助人將被剝奪選擇律師的權利。有受助人認為「肯定有政治目的」,批評新制度本末倒置,明明法援原意是為有需要被告而設立,現借累積律師經驗為名改革,對示威者趕盡殺絕。有律師坦言,將破壞律師跟受助人的關係和信任,受助人的權利亦被剝奪,「我畀咩你你就要咩,唔係善用公帑,係剝奪你選擇」。

身負暴動罪、正待明年審訊的C認為,法援署這次改革「肯定有政治目的」,是對示威者趕盡殺絕的手段之一。撇除政治因素,他認為改革是本未倒置。他從新聞得知這次改革可令律師和大律師「人人有機會累積經驗」,但他認為,法律援助的初衷是為有需要的被告而設,「應照顧客人嘅利益囉,我唔使理律師個career path係點㗎嘛,我淨係理我嘅利益」。

他又認為,若法援署委派了與他政見相左的律師,即使對方再資深,亦「冇可能會信佢,唔覺得佢係想幫我」。他認為「信任係一個好大嘅問題」,因為普通人不諳法律,打官司只能「100%靠律師」。若他對律師失去信任,會擔心對方「可能跣我一獲,私底下同控方或者同個官講啲咩,咁我都驚㗎嘛」。

他感歎謂,若這情況真的發生,亦只能「硬食」,因律師費高昂得普通人根本無法負擔。他透露,以他的官司為例,由於審期較長,每位被告所需的訴訟費高達7位數,「就算all in成副身家去打,就算俾你打贏,咁之後點?」

有主力處理反修例案件、不具名的律師表示,現時法援署經已會審核律師是否有足夠經驗或是否有時間接辦案件,若一名律師接案「爆quota」,提名已不獲接納,他質問:「本身已經公平緊,何來更公平?」

他解釋,受助人只能提名律師人選,最終提名是否獲批,仍取決於法援署審核,「而家好多(反修例案)被告已經揀唔到⋯法援都冇埋,真係慘過死」。

政府在文件中特別關注,有意見指律師透過義助受助人,鼓勵對方提出司法覆核,繼而獲得提名,成為法援律師,實為濫用相關制度。

該律師反駁,司法覆核的法律過程中,申請人已面對敗訴要付高昂訟費的風險,更曾有破產的例子,反問:「邊一個律師可以慫恿人嘗試做JR(司法覆核)?」他又強調,有資格接辦司法覆核均是資深大律師,法援收入微薄,「有幾多個有資格做JR嘅律師,會肯做法援呢個rate?」

他認為改革不僅沒有法援制度更公平,更破壞受助人與律師建立的關係和信任,「剝去所有皮膚、脂肪,入面舊肉就係:我畀咩你你就要咩,唔係善用公帑,係剝奪你選擇」。//

📌 全文:《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