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 旺角】事隔近兩年 29 歲救護員被控暴動及傷人 押後 11.12 再訊

【立場新聞】前年 11 月 11 日,有網民發起大三罷「黎明行動」,示威者與警方在多區爆發衝突。事隔近 2 年,一名 29 歲救護員被控當日在旺角參與暴動及意圖傷人兩罪。案件今(15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押後案件至 11 月 12 日再訊,以待索取文件轉介至區院,被告獲准以 1 萬元保釋。

被告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俗稱傷人17)。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11 月 11 日,在九龍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同日同地與其他不知明人士意圖使楊學志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楊學志。(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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