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不久再犯案 29 歲前男警認一日偷影 5 女子裙底 判囚 2 月 8 周

【立場新聞】29 歲前男警早前偷拍女同袍裙底,並在警方到場前刪除照片,遭判囚 2 星期。他出獄 3 個月後,今年 7 月再次在地鐵站偷拍 5 名女子裙底,當場被捕。被告早前承認 5 罪,今(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 2 個月 8 星期。辯方求情指警察工作壓力大,因社運失去朋友;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壓力處理不足,導致接二連三犯案,雖然被告有悔意,但不能忽略嚴重情節,終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被告亦須在獄中接受心理輔導。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心理醫生和背景報告,辯方求情指被告任職警察,工作壓力大,因政治及社運失去朋友,又與家人爭執,今年初起沒有收入。辯方呈上被告及教會的求情信,指他現時信奉基督教,早前因遊蕩罪被判囚 2 星期,事後向明愛中心求助,惟受疫情影響,一直未有機會接受輔導。

被告吳世平(29 歲,報稱無業)被控 5 項「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指他於 2021 年 7 月 9 日,在美孚地鐵站作出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用手提電話拍攝女子 X 的裙底影片;被告另在同日 4 個不同時間,分別在灣仔、金鐘、天后地鐵站拍攝 4 名女子裙底影片。(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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