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串謀帶走囚犯口罩 前區議員方浩軒無罪 囚犯罪成加囚 6 周 求情指投訴無門

【立場新聞】去年 6 月,還押吳姓男子疑不滿懲教署改派國產口罩,被指經公務探訪交口罩予時任元朗區議員方浩軒帶離收押所。二人早前否認一項「串謀將未經授權的物品攜離監獄」受審。裁判官劉淑嫻今(29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方無罪、吳串謀罪名不成立但企圖運口罩罪成,判囚 8 周,其中兩周與另一案刑期同期執行,即須加囚 6 周。裁判官指,吳有意圖運走口罩,否則不會要求與方單獨會面,並用文件遮擋交予對方;但不能排除方事前不知情,指若他串謀帶走口罩,收到後即可離開。

吳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在獄中努力進修、研究監獄政策,冀改善囚權問題。被告犯案時值第二波疫情,但署方派發的口罩卻「紙咁簿」,他曾向署方多番投訴,但不獲正面回應,「投訴無門,先出此下策」。但被告同意可循正式渠道申請帶離口罩,反思後承認行動愚蠢,望法庭考慮「疫情百年難得一遇」而「情有可原」。(全文

#20210929新聞 #20200623荔枝角收押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