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傷何君堯囚 9 年】反修例同類案件最重 官:不同意參考大埔連儂牆案判刑【立場新聞】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前年 11 月初,在屯門碼頭輕鐵站對開擺街站時,被一名男子用刀襲擊,胸口留有 2 厘米傷口。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今 ( 27 日) 判刑時,形容被告部署「精密(meticulous)」。被告承認意圖傷人、傷人兩罪,被判囚 9 年,是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以利器傷人的同類案件中,至今為止判決最重的一宗。
《立場》整理過去 2 年,在反修例運動中涉及利器傷人的案件判刑。案件按嚴重程度,分別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及高等法院審理,刑罰由最輕判監 3 個月零 6 日,到最高判囚 9 年。其中在今年 5 月,內地男子在大埔「連儂牆」以利刀割頸劏肚罪成,被判囚 6 年 4 個月。在何君堯案代表被告的大狀求情時,曾引用此案例,指兩案的情況相似,均屬有預謀行事,望法官判刑時參考。不過,法官杜麗冰不同意,指「連儂牆」案的被告是隨機襲擊,何君堯案的被告則有精密部署,最終刑罰,較「連儂牆」案判得更重。
至於反修例運動期間的刺警案,包括 18 歲學生涉嫌在觀塘地鐵站以利器襲擊一名防暴警察頸部被控企圖謀殺罪;2020 年 7 月 1 日,24 歲男被控有意圖而傷人和暴動罪。兩案則未進入審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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