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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院判敗訴 指涉案行為不屬表達言論或議事範圍可控藐視罪 【綜合報道】立法會前議員長毛梁國雄於2016年11月立法會會議討論橫州發展期間,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的文件,被控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17條藐視罪。原審裁判官嚴舜儀指特權法旨在保障議員享有言論自由,裁定相關條文不適用於檢控議員;律政司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得直,案件發還重審,梁國雄提出終極上訴。終審法院今裁決,判梁國雄敗訴,裁定雖然議員的言論受特權法保障,但梁涉案的行為不屬於表達言論或議事的範圍,故可受檢控。 聆訊由終審法院首席…
終院裁決直接影響12名民主派 5場議會示威涉違特權法 張超雄:判詞頗不利

【眾新聞】終審法院駁回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搶文件」案上訴,裁定立法會特權法不保障議員干擾會議的行為,法庭有刑事司法管轄權介入,三權分立原則並不適用。終審法院判決將直接影響多名民主派時任議員被控違反特權法的案件,翻查資料,至今共12名民主派時任議員涉及5場立法會內的示威,分別被控特權法下的藐視罪、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罪及妨礙議員罪不等。

下級法院早前先後押後上述5宗案件,以等候終審法院在「搶文件」案裁決,部分押後至下月再訊。民主黨尹兆堅、議會陣線朱凱廸及前人民力量陳志全涉案數目最多,各自有三宗案件,尹兆堅及黨友林卓廷2018年高鐵「一地兩檢」被控妨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案,就持續最長時間。

因去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兩派議員衝突被控違反藐視罪的工黨前議員張超雄說,終審法院裁決直接影響其案件,為此感到擔心,初步看判詞都對該案頗不利,「好清楚(議員)告得」。(全文

#2021092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