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披露】涉6.12金鐘中橡膠彈 患肺癌漢求披露警員身份被拒

【經濟日報】患肺癌漢吳姓男子涉於前年6.12在金鐘被橡膠彈擊中,後來又涉於西環遭警方毆打,吳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警務處處興訟,要求處方披露涉事警員身份,以供其進行民事索償。法官今(21日)頒下判詞,指吳手頭上的資料已足以讓他向涉事警員興訟,加上有警員被「起底」的風險,因此法官拒絕吳的申請,並質疑吳只是在大海撈針,或意圖透過取得資料修訂其訴訟。

法官陳嘉信於判詞中指出,申請人分別就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被橡膠彈擊中,以及同年8月4日在西環被警方毆打兩個事件,要求警方披露涉事警員的姓名、警員編號及地址等資料,否則他無法向個別警員提出訴訟。

法官認為申請人難以向涉事警員提出有關侵權的訴訟,因為涉案兩個集會均屬非法集結,而申請人只能就6.12事件提供醫療報告,但有關8月4日於西環受襲的傷勢,則毫無證據,而且醫療報告中亦反映申請人沒有嚴重傷勢。

法官因此拒絕其申請,並下令申請人需支付訟費。(全文

📌 相關資料:高等法院判決書(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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