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修例風暴111年輕人判入羈留院所 一聲煲底見罰加監 少年犯:打壓思想

//本報統計,反修例運動中,至少有111名年輕男女被判入3種羈留式院所,即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

Edward(化名)18歲被捕,19歲上庭受審。裁決前一晚,他和朋友說好,如果由囚車押送離開,希望聽到Beyond樂隊的歌曲《十八》,「『曾不知天高與地厚……也試過制度和自由』,好多歌詞可以套用抗爭運動入面,我希望自己有感受」,結果如他預期,囚車從法院駛出時,不少聲援者唱着他最愛的歌。隔着囚車深色玻璃,「出面看不到我,但我看到大家,亦聽到首歌」,他默默感謝眾人的慰藉。最終,Edward被判入勞教中心,先羈留在沙嘴懲教所,之後居於中途宿舍。

電影《同囚》中,少年犯常遭懲教人員虐打和凌辱。Edward說,現時沙嘴仍存在體罰,但情况沒有電影般誇張,例如他被指沒有認真擦皮鞋,被罰「找板」打腳底一兩下,「唔算太傷,仲接受到」,亦有人因為收到寫有粗口的信件,被用筆彈額頭。不過,體罰不是牆內常用的字眼,「阿sir叫和我們『玩』,要我們『找數』」。

與Edward同期的囚友中,近半身負社運案,他見證到「第一個望住出冊的手足」,便忍不住衝動,叫了一句「煲底見!」懲教人員問是誰大叫,他站起來認了,結果是接受紀律檢控,被獨囚「水飯房」3天,並加監一個月。沙嘴少年犯一般羈留5個月,他要羈留6個月,「仲有高層話我叫政治口號,稱要報警。我無反駁,但內心覺得唔合理,那3隻字根本無犯法」。

經歷加監事件,Edward有感牆內連僅餘言論自由都沒有,但他強調,不覺得被前線懲教人員留難或政治針對。曾有懲教人員找他聊天,稱香港未來由年輕人主宰,勸他要深思熟慮行事,流露少許人情味。偶爾他會想,如果再來一次,未必會冒險在獄中叫口號,但肯定會參與社運。面對社運低潮,他希望香港人別太善忘,「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黑暗的,但大家別將2019年以來的事,當成過眼雲煙」。//

📌 訪問全文:《明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