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必案押後至10月續審 控方或爭議辯方語意學教授與本案是否有關【獨立媒體】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被指去年擺街站時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譚否認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續審。就專家證人方面,控方指將傳召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其口供會向法庭呈上,但劉需出庭接受辯方盤問。另外,控方稱或會爭議辯方的專家證人港大語意學教授梁曉姿,其專家身分是否與本案有關。辯方則指將會爭議《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條及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罪」的合憲性。法官最後應控辯雙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18日續審。
辯方指,將會爭議《刑事罪行條例》的第9條及第10條「發表煽動文字罪」的合憲性,涉及本案的8條控罪,並提出於結案陳詞階段一併呈交相關陳詞。惟陳官卻質疑此做法效率低,因若辯方的合憲性申請成功,便不需作結案陳詞,因此建議在結案陳詞前處理合憲性爭議,惟陳官及後強調:「唔係效率問題,係原則問題」,並重申:「我係無既定立場,所以你哋決定。」
陳官應控辯雙方要求將案押後至10月18日續審,並預留19及21日,另外雙方需於9月24日向法庭呈交如何處理合憲性爭議,以及雙方是否爭議辯方專家證人梁曉姿教授、以及用甚麼形式處理專家報告。
快必被押走時,旁聽人士高呼:「10月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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