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譚得志被指煽動案 官質疑需否重新聽取專家意見 強調非「未審先判」 【立場新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29 日)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法官用了整個上午,處理法庭是否需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重新聽取和考慮專家意見,指高等法院兩日前已就此提供有強烈指導性、適用性及具說服力的判決。但他強調法庭並非「未審先判」。 辯方確認,毋需再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
【譚得志被控煽動】控方詳列街站言論 指曾喊「光時」171 次 辦「健康工作坊」無健康訊息

【立場新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2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詳列快必在 8 個集會和街站的言論,指他發表「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171 次、「黑警死全家」102 次,並指控他煽惑憎恨中國政府,主張推翻中國共產黨、對警方作出毫無根據的指控、煽惑憎恨香港政府和警方。控方亦指,快必曾在銅鑼灣街站舉行聲稱「健康工作坊」,但全程無傳達任何健康訊息。

控方在開案陳詞先指,被告於 2020 年 1 月至 7 月期間出席或主持的 8 個公眾集會、宣傳街站和遊行時,干犯共 14 項控罪,包括 7 項「發表煽動文字罪」、1 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3 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1 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1 項「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 1 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罪」。

控方在開案陳詞中特別提到,2020 年 7 月 2 日,政府嚴正聲明「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 ,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針對往後的涉案街站,控方指控被告明知政府已呼籲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仍然多次叫喊口號。(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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