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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得志被指煽動案 官質疑需否重新聽取專家意見 強調非「未審先判」 【立場新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29 日)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法官用了整個上午,處理法庭是否需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重新聽取和考慮專家意見,指高等法院兩日前已就此提供有強烈指導性、適用性及具說服力的判決。但他強調法庭並非「未審先判」。 辯方確認,毋需再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
【眾新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煽動文字案,今(29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區域法院法官、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在庭上維持秩序時,要求公眾不得向被告揮手及高呼口號,並要求控方準備攝錄機,在法庭批准下拍攝公眾人士罔顧規矩的行動。陳官又特意向譚得志澄清「對你絕對沒有任何意見」,不會因此對他有偏頗意見,譚聞言朗聲回應「係,同埋絕對無未審先判」。

陳官早前已要求公眾不得在庭上喧嘩,今再重申不論是開庭前後、法官是否在場,公眾亦須遵守秩序,不可「搖旗吶喊,耀武揚威」;公眾若失去自律及守法精神,形同迫使法庭作出指控,包括藐視法庭。

陳官重申自己「不是危言聳聽」,但若法庭由得公眾大聲喧嘩,就是殘踏司法制度及尊嚴,故要求控方準備攝錄機,在法庭批准下,控方或執法人員可拍攝公眾人士罔顧規矩的行動。

陳官又特意向譚得志澄清「對你絕對沒有任何意見」,譚聞言朗聲回應「係,同埋絕對無未審先判」,陳官頓了數秒正聲說「你講完未」,譚即表示「講完」。陳官之後重申,「法庭裡面並沒言論自由」,法庭有法庭規矩,但不會因為「部分支持者的不是」,對被告存有偏頗意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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