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指煽動案 官質疑需否重新聽取專家意見 強調非「未審先判」

【立場新聞】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罪等 14 項控罪,案件今(29 日)在區域法院進行審訊。法官用了整個上午,處理法庭是否需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意思,重新聽取和考慮專家意見,指高等法院兩日前已就此提供有強烈指導性、適用性及具說服力的判決。但他強調法庭並非「未審先判」。

辯方確認,毋需再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和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指他們在本案「唔再存在」,但會在適當時候傳召辯方證人香港大學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作供。

法官陳廣池指,同意控辯雙方立場,在事實裁斷上唐英傑案對本案無約束力,但指出如果「同一個 8 個字」,高等法院兩日前提供了有強烈指導性、適用性及說服力的判決,「我到底仲需唔需要聽專家報告同作供?」法官稱,雖然於本案中,辯方將新增一名專家證人,但從公眾資源和法庭時間層面而言,若控辯雙方能就唐英傑裁決,在「概念上、原則上的框框有嘢同意咗」,然後適用於本案,便可令是次審訊更為聚焦和快捷。法官強調,他並非「未審先判」,並指專家時間和費用昂貴。

辯方及後回應,毋需傳召港大教授李詠怡和中大教授李立峯,指他們在本案「唔再存在」,但辯方會在適當時候傳召辯方證人香港大學語言學教授梁曉姿作供。辯方接受以書面方式呈交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報告,但屆時會盤問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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