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國安法案】控方專家劉智鵬稱「光時」意思單一 李立峯反駁解讀死板、忽略修辭【立場新聞】國安法首宗案件、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審訊踏入第 13 日,今 ( 14 日 ) 繼續由辯方第二名專家證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教授作供,三名法官及控方繼續就辯方專家報告的研究方式提出各種質疑,例如於焦點小組討論中出現引導性問題、示威現場調查結果欠代表性等。李立峯則多次舉例說明,又強調「抽樣調查」是社會科學常見的研究方法。他又指出,解讀口號的過程複雜多變,並非如控方專家劉智鵬所指只得單一意思,認為劉的解讀「死板」,忽略語言修辭及使用習慣。
李立峯表示,他所進行的示威現場調查涉及 3 至 4 個示威,分別在西環、深水埗、將軍澳等,時段為 2019 年 8 月至 9 月,當中 2019 年 8 月 4 日的調查參與者逾 1,200 人。控方質疑指,調查只能代表該 1200 多人的意見。李立峯強調,Sampling(抽樣調查)是社會科學的重要研究方法,並指該 1200 多人,可代表當日所有參加者的意見,因於社科調查中你並不能訪問每一個人,要透過抽樣調查,確保調查結果有代表性。
就辯方專家的研究方式,周天行質疑李立峯依賴受訪者意見,而控方專家劉智鵬研究方法,比起李的方法更可靠。李立峯聞言即笑說:「哈哈哈,當然不是,對不起。」(Hahaha, of course not. I am sorry.)。他解釋,辯方的研究並非依賴受訪者的意見去解讀「光時」口號,目的在於反映該口號存在,而人們嘗試以不同方式解讀等等的「社會事實」(social facts),而這也是一種事實,非單純意見。
周天行亦問,李是否同意劉智鵬對「光時」口號的解讀方為正確。李立峯強調,辯方報告的立場是口號是開放式的,有多個解讀方法,不能說某一種解讀正確與否。但在杜麗冰法官詢問下,李同意他本人不會像劉智鵬一樣解讀「光時」口號。控方最後提及,李立峯在「佔中九子」案 (DCCC480/2017)中的專家報告雖獲呈堂,但沒有被給予任何比重,李確認。控方盤問完畢。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明早將作覆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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