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元年.最新數據】107 人被指危害國安被捕 44 被告未定罪已遭還押

【立場新聞】港區國安法由去年 6 月 30 日頒布至今近一年,已有 107 人因被指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其中 57 人被控。雖然至今未有案件開審,亦未有人被定罪,但有 75% 被告已被拒保釋,還押候審。一旦罪成,他們至少會被判囚三年以下,最高刑罰則為終身監禁。

條例實施後,被捕人士中,有 20 人的被捕原因或其後控罪,與言論表達相關。以 2020 年 7 月 1 日為例,國安法實施翌日,多人僅因藏有被指港獨相關的旗幟、印刷品,就被警方以「煽動分裂國家」等罪名拘捕,不少民主派批評這是「以言入罪」。

被指危害國安的 107 名被捕者中,有 57 人被落案起訴,當中 44 人保釋被拒,需還押候審。(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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