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集結案】10 被告求情強調意圖和平示威 官:一直講不代表就會和平

【立場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早前認罪,今(24日)在區域法院求情。多名辯方大律師強調,被告意圖和平示威,沒鼓吹暴力,亦無意圖使用暴力。惟法官胡雅文質疑被告雖然曾公開呼籲要以和平方式參與,但「他們一直講,不代表這就會發生(They keep saying that doesn’t mean it’s gonna happen)」。辯方重申,遊行和平有序,法庭不應將當日其他地區暴力事件歸咎於一眾被告,但法官質疑當日有暴力事件發生在遊行路線。眾被告都有呈上陳情書,提到自己「認罪但不認錯」,又指會勇於承擔法律責任,「絕不求饒,也絕不後悔」。案件押後至本週五(28日)判刑,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偕及蔡耀昌 6 人須繼續還押。(全文

#20210524新聞 #1001國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