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涉訛稱曾遭警截查 被控浪費警力今提堂

【蘋果日報】屯門區議員盧俊宇去年11月在臉書發文聲稱,在元朗鳳攸北街公園查問警方行動時,遭警員制服雙手及以言語恐嚇,其後被帶返警署,警員並拒絕讓他聯絡律師。事後有警長到盧俊宇的辦事處調查,盧被指向警長提供虛假資料,被控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案件今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盧暫時毋須答辯,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7月2日,以便盧索取法律意見,並准以3,000元現金保釋外出。

被告盧俊宇(39歲),控罪書英文版列明他是民主派區議員。控罪指他於去年11月23日在屯門湖翠路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即曾於11月21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原文

#20210520新聞 #20201121元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