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凌杰死因研訊】墮下當天選擇海葬 表格寫上「不需要任何儀式和墓位 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眾新聞】梁凌杰從太古廣場外墮下後,時任中區警署軍裝巡邏第3小隊警員黃啟軒,即晚檢取和收集屬於梁凌杰的39件遺物 —— 深色膠框眼鏡落在行人路、墮地位置附近,黃色鎅刀在他的右前褲袋,其他個人物品都留在生前逗留長約5小時的平台找到。
由警員拍攝的現場相片可見,平台地上散落梁凌杰的物品,他的iPhone7手機背向天,附近有未開封的杯麵(但未見有暖水或保溫壺)、未渴光的烏龍茶和樽裝水,還有他的黃雨衣,以及寫上「I am lost in HONG KONG」、衣身左邊被撕破的黑色T恤等。
在梁凌杰放在背囊裡的黑色長形銀包裡,除了個人證件和現金,還有一份已填妥的綠色殯葬生命登記表格,梁凌杰選擇將骨灰撤在海裡,又在表格最後的空白位置寫上——「不需要任何儀式和墓位 不想留任何東西在香港」。表格的簽署日期是2019年6月15日,他最終墮下那天。
梁凌杰的藍色背囊放在平台圍欄旁邊,警員黃啟軒說,裡面有另一部型號較舊的iPhone5,屬於梁凌杰的警署保釋紙和A6筆記簿等。而那本黑色封面的A6筆記簿裡,第一頁寫上:「全面撤回送中 釋放學生傷者 我們不是暴動 林鄭下台」,內容與掛在外牆的白色横額相似;第二頁就寫上:「我對呢個香港 已心灰意冷;呢幾個月不斷沉思 都找不出答案和將來;今日我是個人意願 唯獨是政府促成」,除此以外再沒其他字跡。(
全文)
#20210518新聞 #梁烈士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