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未經批准集結案 全部被告須還押

【立場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李卓人及何俊仁等 10 名民主派人士,被指前年 10 月 1 日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各被告昨日認罪。除李卓人、梁國雄、何秀蘭及黎智英 4 人,因 8.18 及 8.31 案正在服刑,其餘 6 名被告,陳皓桓、何俊仁、楊森、吳文遠、單仲楷及蔡耀昌,原暫獲准保釋。

代表控方的大律師林芷瑩,今申請撤銷 6 人的保釋,指除陳皓桓及單仲楷沒有案底外,其餘暫獲保釋的 4 人均有不同案底。法官胡雅文聽罷雙方陳詞後,撤銷 6 人保釋,須即時還押候判。案件將於下周一(24日)聽取求情,及於下周五 ( 28 日) 判刑。

陳皓桓還押前在庭內高呼:「集氣,再申請(保釋),香港人頂硬上!」(原文

#20210518新聞 #1001國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