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與私隱專員研修例封起底網 海外平台如拒刪違規內容將構成刑事罪

【蘋果日報】政府早前向立法會建議在《私隱條例》引入針對「起底」的罪行,建議如任何人在未經當事人同意而披露該人士任何個人資料,並有意圖對該當事人或其家人造成心理傷害等,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更建議賦權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刑事調查和檢控權力,希望本年度內完成修例。

多名自稱在「黑暴」期間遭到「起底」傷害的建制派議員,要求將條例「加辣」,今日(17日)立會上多次追問當局如何能夠即時關閉涉及「起底」、但總部設在海外的網站和社交平台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承認規管海外平台有困難,指今次修例後,海外平台若不應港府要求刪除違規內容,將構成刑事罪行,相信將令海外平台更加合作。(全文

#20210517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