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暴動案 法官裁決自己應否被撤換 大律師:假設法官能從旁觀者角度判斷自己有否偏差

【眾新聞】728上環暴動案審訊接近尾聲,半數被告上周三向法庭申請換官,理由為法官陳仲衡「表面偏頗」。陳官今早自己作出裁決駁回申請,即案件會繼續由陳官審理。

大律師李安然解釋,有關做法是基於普通法下的原則,即法官要公平公正,亦假設法官有能力判斷自己是否有偏差,而原審法官最清楚案情,最可以判斷自己是否公正。李安然指,法官不一定全部拒絕換官申請,舉例指如有證人私自去信法官,法官知道了一些或對被告不利的事,亦有機會會主動提出換官。李安然指,如法庭最後將被告定罪,被告提出上訴,其中理由是原審法官有偏頗導致審訊不公,上訴庭有機會質疑為何辯方未有於審訊過程中提出質疑。(全文

#20210510新聞 #0728上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