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牆內外的人系列】前眾志主席林朗彥刑滿出獄:不打算放棄社運路 仍在尋覓新位置

//前年621包圍政總及警總案,前香港眾志黃之鋒、林朗彥及周庭分別被判入獄13.5個月、7個月和10個月。其中林朗彥在4月12日早上已服畢警總案的7個月刑期,從喜靈洲懲教所釋放。

獄中的生活節奏很慢,也很規律,每日近乎相同的生活作息,囚友們專注過好一天、便是一天。「我喺入面唔係太感受到大家喺出面嗰種好高壓、depressed嘅感覺,大家喺出面覺得比較頹,可能係因為望長遠啲發現好似冇乜嘢可以展望,但係入面就只係比較專注過好每一日咁樣。」

他主動談及去留的問題:「我諗都唔止我呢個群體有去留嘅掙扎,好似唔同嘅群體,都有啲人係做緊呢啲選擇,究竟未來嘅生活會喺香港,定喺另一啲地方?不過我自己又真係……(靜默)唔知啦我自己冇諗呢樣嘢, ……(靜默)或者,我覺得我已經係會留低嘅人。」

他坦言,其實是憑感覺做了決定,才去想一些理由把選擇合理化。「去留呢個問題,對好多人或者我自己,都係做咗個選擇,然後先比一啲理由自己。而背後個感覺其實好虛,鍾意呢個地方係真嘅,或者覺得呢度嘅生活係自己好熟悉、好鍾意都係真嘅。」

林朗彥很喜歡以家庭比喻社會,他說自己像其他年青人一樣很愛這片土地,結果卻被當權者排斥到監獄內。「我哋做緊嘅嘢同家庭關係,係一種metaphor,其實我哋都係擺脫緊一個政治上嘅家長。如果你覺得你嘅原生家庭係唔OK嘅,我自己嘅個人理念,就係你可以選擇去擺脫。」

爸爸是警察,複雜的身份讓他在生活細節上,很早就感受到警隊文化的問題。自反國教運動,他早已察覺與家人不咬弦,自此關係逐漸疏離,「慢慢越嚟越疏,唔係嗌交,更加 not even 係冷戰。」

對林朗彥來說是堅持信念,對父母而言卻是「屢勸不改」,上次出獄還有回家吃飯,19年反修例運動爆發後,林朗彥與父母便沒有再聯絡,沒有兄弟姊妹,也讓他們近乎沒有見面的契機。今次再度入獄,家人沒有上庭旁聽,也沒有來探監,為他打點一切的,全是社運中認識的戰友。//

📌 訪問全文:《眾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