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白衣人暴動案】法官:存唔存在暴動罪成傷人罪脫? 控方:唔會出現呢個情況

【立場新聞】2019 年 7 月 21 日元朗站發生白衣人無差別襲擊事件,涉嫌有份參與襲擊的 6 名男子否認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案件今(28日)在區域法院結案陳詞。

控方先就各被告面臨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指出每名被告的角色。對於有兩名被告無證據顯示曾動手打人,控方引用共同犯罪原則,指兩被告屬於主要犯案者,或者「最少係 secondary partner(次要參與者)」,加上他們的出現,對白衣人是一種鼓勵。法官問控方,是否存在暴動罪成,而傷人罪脫,控方表示「唔會出現呢個情況」,指證據上來說,如果暴動罪成,傷人罪亦同樣罪成。至於「飛天南」吳偉南的書面陳詞中,提到自己是自衛,「最多用過分武力」,控方則回應「如果用過多武力,根本唔構成自衛」。(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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