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涉發表煽動文字案 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

【香港電台】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涉嫌去年擺街站期間,多次高叫口號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罪等多項控罪,他早前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今日在區域法院被駁回。案件將如期在下月10日開審,並於下月3日先作審前覆核。

法官陳廣池表示,法庭可下令中止案件的司法程序,但行使權力時必須符合特定情況,包括法庭認為案件不可能達致公平審訊,以及出現濫用司法程序情況,但這情況相當特殊。

法官說,辯方不依賴濫用司法程序這議題,但未有證明審訊對被告構成不公,辯方主要爭議是指發表煽動文字罪與《基本法》及《人權法》牴觸,有關爭議應在正審提出,不應用作申請中止聆訊。

另外,辯方要求控方提交更仔細的控罪詳情,列出被告哪一言行構成煽動罪,讓他確切知道自己所面對的指控,這項申請亦被駁回。法官說,控方除了依賴控罪詳情外,亦依賴案情摘要及涉案片段作證,從這些資料已清晰可知控方立場,沒有對被告構成不利。(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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