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女售貨員非法集結蒙面罪成囚4個月 官:擾亂秩序目無法紀

【蘋果日報】前年10月5日實施蒙面法,黃大仙區有人堵路及將磚頭擲出馬路示威,警方到場驅散,並在附近的摩士公園樓梯拘捕戴著口罩的女售貨員。她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罪成,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鍾明新指被告曾掘磚及將垃圾置於馬路上,毀壞公共設施,目無法紀;而被告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身份,最終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鍾官續指,被告參與上述擾亂秩序的行為,曾掘磚及將垃圾置於馬路上,毀壞公共設施,目無法紀。鍾官最終就被告的非法集結罪判處4個月監禁。

至於使用蒙面物品罪,鍾官指當警車到場後,被告立即與其他示威人士逃跑,走上附近公園的樓梯。她當時身穿黑衣、戴口罩及鴨舌帽。警員拘捕被告後,在其背囊內搜出雨傘及替換衣物等。鍾官認為示威者蒙面有助隱藏個人身份,導致使用暴力時沒有顧忌,有壯膽之用。而被告戴口罩及鴨舌帽,令執法人員難以辨認被告身份,鍾官就此罪判處她監禁一個月,並與另一罪名刑罰同期執行。(全文

#20210421新聞 #1006黃大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