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和楊森,今日(16 日)分別在 8.18 維園集會案及 8.31 港島遊行案,被判囚及獲准緩刑。兩人步出西九龍裁判法院後見記者,他們都對法庭的判決感驚訝。

何俊仁表示,一個和平、有秩序、理性的集會,在國際法及人權法的框架下,應受到尊重。何俊仁說:「縱使我得到緩刑,但我對被判這樣的刑罰、其他人要即時入獄感到痛心!」

楊森表示,平時和平集會,最多被判罰款,或社會服務令,但 8.18 案量刑起點是監禁 18 個月。他說:「我對這判決匪夷所思。是否法庭配合國安處,透過嚴刑去打壓和平示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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