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人士資訊部
8.18集結案︱李柱銘黎智英等人罪成 法官今早聽取求情 或於下午判刑 【綜合報道】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民陣發起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李柱銘與吳靄儀等多名泛民元老以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共7人,月初被裁定組織及參與前年8.18港島未經批准集結兩罪罪成。法官胡雅文今聽取各人的求情陳詞,並表示已閱讀各被告的書面求情,如果各人今早能完成口頭求情,她會利用午膳時間考慮今早的額外求情陳詞,然後判刑。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陳情時,回應控方援引周庭包圍警總案和黃之鋒公民廣場案,指與本案案情不同,本案不是…
【8.18 維園案判刑】吳靄儀親自陳詞:人民先於法律,法律須服務人民

【立場新聞】前年的 8.18 維園集會案今日(1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求情和判刑。被告之一的吳靄儀早上表示,解除代表律師職務,在庭上親自求情。吳靄儀說,自己透過新聞工作和進入議會,關注新聞自由、守護法治,當人民權利被侵犯,就要強硬回應。對於 8.18 遊行,吳靄儀指 170 萬港人滂沱大雨下仍然克制、保持耐性,連控方也不可爭辯。吳靄儀最後引用英國著名法官的名句,指自己是法律的僕人,但人民行先於法律,因為法律必須為人民服務,而非相反。(I stand the law’s good servant, but the people's first. For the law must serve the people, not the people the law.)(全文

#20210416新聞 #0818維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