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身負 6 案 4案同於 4.16 聆訊

【立場新聞】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及民主黨前主席楊森,昨日 (7 日) 就前年 8.31 遊行案,承認一項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胡雅文聽取求情後,押後案件至 4 月 16 日 (下周五) 判刑。他另外面對的 8.18 維園案,亦會在同日、由同一位法官聽取求情及判刑。

而當日還有 2 宗在法庭提訊的案件,與黎智英有關,分別是他在去年12月被控勾結外國勢力的案件,以及壹傳媒高層被控欺詐案,都會再提堂。(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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