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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新聞】818流水式集會案,李柱銘、黎智英、吳靄儀等七人,兩項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原文) #20210401新聞 #0818維園 全英文裁決理由按此
8.18未經批准集結案 黎智英李柱銘吳靄儀等7人兩罪罪成本月16日判刑 五被告准繼續保釋

【蘋果日報】前年反修例運動期間,民陣發起8月18日維園「流水式集會」。李柱銘與黎智英等九名泛民主派人士被控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遊行,其中七人不認罪,案件上月開審。區域法院法官胡雅文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宣讀裁決,裁定七名被告兩罪罪成。在休庭後,控方引用周庭與黃之鋒的案例,申請撤銷所有被告的保釋,惟法官最終批准七名被告中原獲准保釋的五人繼續保釋,以準備求情陳詞,案件押後至本月16日。

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何秀蘭、何俊仁、梁耀忠、李柱銘與區諾軒。各人共同被控組織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

法官胡雅文在簡短的裁決中提到,在違憲挑戰方面,她認為終院2005年已裁定未經批准集結罪合憲,對本庭有約束力,因此辯方挑戰罪行違憲失敗。至於辯方質疑執法檢控決定違憲,法官指辯方未能提出有理的理據,同樣駁回。(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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