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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軒繼續缺席聆訊下月初再提堂 其間由懲教署看管 代表大狀不肯透露還柙地點 【蘋果日報】12港人被扣押大陸,其中8人上周一遣返香港,當中「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還柙3天後,遭律政司正式落案起訴,控以串謀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人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以及協助罪犯等三罪,早前已提堂。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由於李宇軒仍在接受強制隔離檢疫,今天繼續缺席聆訊。李宇軒今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 據了解,李宇軒曾會見代表律師。代表他的大律師羅達雄庭外不肯透露任何案件詳情,包括李宇軒現正還柙的地方等。 律政…
代表李宇軒大狀羅達雄 非由家屬委託 兩度因違行為守則遭停牌 曾代表偷拍罪成警長上訴

【立場新聞】12 港人之一、「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被控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今再提堂,由大律師羅達雄代表,惟李宇軒胞妹指羅並非家屬安排律師,看報道「先知呢個人」。翻查資料,羅達雄曾兩度因違反大律師公會《行為守則》遭停牌,過去鮮有代表反修例案件出庭,反而去年曾代表一名「偷拍」罪成的休班警長上訴。

翻查資料,羅達雄先後在 2005 年及 2007 年,因違反大律師《行為守則》遭停牌。2005 年,羅達雄被投訴違反行為守則第 7 段及10(a)段,兩項投訴成立,分別被判停牌兩個月,同期執行,他亦要繳交 30, 000 元罰款。2007 年,他再被投訴違反行為守則第 6 段及100段,投訴成立,被停牌三個月及罰款 189,306 元。

根據大律師《行為守則》,羅達雄被投訴的條例中,提及大律師不得從事不誠實的行為,或以其他方式使大律師的職業聲名狼藉,或損害司法公正,要遵守其職業道德和禮節;以及要回應大律師公會的要求,包括要出席紀律特別委員會。

《立場》查閱法庭紀錄,顯示羅達雄過去曾接手處理過不少由法援署轉介的個案,涉及盜竊、販運危險藥物、性罪行及勒索等刑事案件。而其中一宗由他處理而較知名的案件,為去年代表一名偷拍「警嫂」罪成的休班警長,就其定罪上訴,但裁判官認為他代表被告提出的理據不充份,終上訴失敗。

李軒宇胞妹回覆《立場》查詢指,羅達雄並非家屬安排的代表律師,更指看報道「先知有呢個人」。《立場》記者今早致電羅達雄查詢,他是否受李宇軒本人委托代表,羅達雄僅稱「我唔方便講太多,唔好意思」。記者再提到,李胞妹指不認識他,羅達雄隨即掛斷電話。(全文

#20210331新聞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