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性侵6女童判囚3年10個月被指刑期過輕 律政司提刑期覆核

【眾新聞】毒品調查科男警余俊鑫被指性侵6名女童,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八罪,一月在區域法院被判囚3年10個月。據眾新聞了解,律政司就案件提出覆核刑期。

35歲男警余俊鑫被指於2017至2018年間,透過社交媒體結識至少6名11至14歲的女童,趁見面時性侵,包括強吻、口交、摸胸摸臀、伸手入私處、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等。余一度被控強姦,早前承認非禮及與16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等八罪。區域法院法官祁士偉判刑時指,余利用社交媒體搜獵女童,涉及多名事主,雙方年齡差距大,犯案次數頻密,有重犯風險,判囚46個月。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認為警員的刑期過輕,未能達阻嚇效果。(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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