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於路邊被要求脫裙搜身 投訴警察課:並無過錯

【香港電台】前年十月反修例風波期間,一名女子坐巴士回家,途中巴士被警方截停,當時全車乘客均要落車在路邊搜身,事主接受首次搜身後,有女警要求她脫去連身裙再搜身,當時有其他男警及乘客在場,她有穿底衫。事主陳小姐指脫去連身裙後,女警最終並沒再對她搜身,亦沒檢查連身裙。陳小姐認為警員做法不合理,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員行為不當。

經過16個月的調查,投訴警察課以書面方式通知事主,指審視事主資料,查問有關人員,以及檢視相關行動紀錄後,顯示事發時,警員是根據當天發生的暴力事件,而針對可疑人士作出搜查。警員確定事主有底層衣服的情況下,要求她脫去連身裙,行動符合警察程序與法律條文,將指控列為「並無過錯」。

陳小姐表明會覆檢調查結果,又指當天穿底衫是以防「走光」,又指在脫裙後警員沒進一步搜身,顯示行動無必要。(全文

#20210219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