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技術員涉反《禁蒙面法》示威管有雷射筆和鎚 待索法律意見准保釋

【頭條日報】27歲電腦技術員涉於前年10月5日多區反《禁蒙面法》示威期間,在黃大仙管有雷射筆和鎚等物,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2罪。案件今午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押後至3月10日下午再訊,以待辯方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每週到警署報到1次。(全文

#20210113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