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翰林辱國旗非法集結罪成 判囚4個月

【明報】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去年5月14日留守立法會示威區抗議修訂《逃犯條例》,其間涉與他人爭奪一支屬「保衛香港運動」的中國國旗,並向上拋走國旗,裁定侮辱國旗罪及非法集結罪罪成,今(2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囚4個月。

學生鍾翰林(19歲)被控於去年5月14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指定公眾活動區,聯同其他不知名者,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方式侮辱國旗;並在同日同地參與非法集結。(全文

#20201229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