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送中︱移送檢察院起訴 家屬:寧願盡快判刑「好過無了期等待」

【蘋果日報】內地律師對《蘋果》指,檢察院審查起訴需時1個半月,其間可退回補充偵查1個月,再審查起訴1個半月,然後再可退回補充偵查1個月,再審查起訴1個半月才送法院起訴;即是說當局最多可將案件拖長至6個半月。

有份協助12港人家屬的鄒家成引述被捕人之一黃偉然、鄭子豪家人的回覆,質疑當局若然是「陽光司法」為何多番阻撓家屬律師會見當事人,並再強調堅拒官派律師的立場,他們呼籲當局盡快判刑,至少讓在港的家屬可以知道服刑刑期,「好過無了期等待」。李宇軒的妹妹亦表示,12港人被秘密關押已3個月,12人與外界斷絕聯繫外,亦不能面見家屬委託的律師,又要撰寫讚美看守所、聲稱已獲官派律師的家書,「擺明就係終於迫到所有人認罪,砌夠證據,班齊腳可以做case」,她批評內地的司法程根本不是公平公正。(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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