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學生會呼籲投訴鄭紀航 批不遵守普通法原則

【加山傳播】科大學生會今日(25號)發表聲明,呼籲就早前科大長論壇衝突案判決投訴時任裁判官鄭紀航,並提供投訴信範本。科大生會批評其在兩名證人均無出庭作供,並於供詞中沒有指認被告的情況下,依舊推定被告爲施襲者並重判囚9個半月,判決違反普通法重要原則之一「寧縱毋枉」。

聲明指,案中兩名證人均無出庭作供,兼且在證人供詞中承認無法指認被告,然而裁判官只憑被告髪型前端瀏海至眼眉遮藎額頭、接近圓形眼鏡、黑色手繩中間有金屬連接和用背部白色手機與片中施襲者相同,即推論施襲者爲被告,遂重判即時入獄9個月2星期,違犯無罪推定原則。聲明亦提到終審法院法官包致金在2010年Nancy Ann Kissel 一案(HCAL137/2016)中的判詞,強調普通法「寧縱毋枉」的原則,被告人「有罪」與「無罪」的推論可能並存時,疑點利益須歸於被告,譴責裁判官偏頗判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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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6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