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索帶獲撤控 16歲少年准簽保守行為

【頭條日報】去年10月13日網民發起「18區開花」示威行動,一名16歲男學生因涉攜帶膠索帶,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控方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同意撤回控罪,裁判官遂下令被告自簽1000元、守行為12個月,其間不得干犯同等罪行。(全文
#20200605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