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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偵緝訓練中心外水馬寫「畜牲」 廚師認刑毀罰 2000 元

中年男廚師上月於葵涌的警察偵緝訓練中心外,在水馬寫上「畜牲」二字,被巡邏警當場截獲及拘捕,廚師今(3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刑毀罪。辯方求情指他一時衝動「想唔開」,終被判罰款 2000 元,及賠償香港政府 277 元清潔費。被告在庭外稱,因近數月於電視見盡警方濫權,認為警方十分暴力、殘忍,衰過大陸公安,才會寫上「畜牲」二字。

被告黃國杰(43 歲,廚師)今承認一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被告於去年 12 月 11 日,在葵涌和宜合道 302 號警察偵緝訓練中心外,無合法辯解損毀一個水馬。

報導全文:
http://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警察偵緝訓練中心外水馬寫-畜牲-廚師認刑毀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