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612相/片控告警方,請share】楊子俊 FB

我是2019年6月12日遭警方槍擊導致右眼失明的教師楊子俊。我將於本月中對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提出訴訟。

主要申索內容為:
1. 宣告警方對我施加的武力違法(普通法、基本法第28及39條、香港人權法案第3及5(1)條)
2. 宣告上述行為違反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及槍械的使用〉
3. 就上述行為對我造成的人身傷害作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