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庭總結 - 06月1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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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談,張,吳(27-34)
🛑林,張,吳已還押25日
🔥#判刑 (#0801火炭 管有爆炸品 管有攻擊性武器 2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直播台】 張被判處監禁3年2個月;林被判處監禁2年4個月;談,吳被判處監禁1年4個月。(郭啟安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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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列表只包括認罪/裁決/判刑等案件,其餘上庭詳情請參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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