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罪: ① 串謀發布煽動性刊物 ⏺認罪協議下此控罪存檔法庭 鍾翰林被控於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即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事項。
② 分裂國家罪 🔴認罪‼️ 鍾翰林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已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③ 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 🔴認罪‼️ 鍾翰林被控於2018年1月19日至2020年10月27日期間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項財產,即以該他的名義在Paypal HK Ltd.(後補)持有賬戶內總值港幣$133,417.69的款項全部或部份、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宜而仍處理該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