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warded from 被捕人士資訊部
「赴湯杜火」案「共同犯罪」原則法律觀點爭議 終審法院排期6月18日處理上訴許可申請

【資訊部獨家】被稱「赴湯杜火」的夫婦,前年與16歲少女被控涉嫌參與7.28上環警民衝突,被控暴動罪,三人受審後均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律政司要求上訴庭裁定「共同犯罪」原則是否適用於非法集結及暴動罪行,早前獲判勝訴,上訴庭認為可利用共同犯罪原則,將不在場者定罪,例如「家長車」司機及「哨兵」角色等人亦屬共同犯罪。湯偉雄就有關判決尋求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昨批出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之證明書,理由是湯提出的法律疑問,將對控方日後就暴動罪及非法集結罪的檢控造成深遠影響。

據終審法院網頁顯示,終審法院將於6月18日上午10時處理終審上訴許可申請聆訊,將由張舉能首席法官、李義常任法官及霍兆剛常任法官負責。

高等法院社運案資訊(公開版)

#20210608新聞 #0728上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