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召開記者會,交代因公眾安全、秩序及考慮到仍有人呼籲參與早前已被發出「禁止公眾集會及反對遊行通知書」及經遊行上訴委員會覆核後確認被禁止舉行的集會及遊行,相關集會地點由7月1日正午12時起,被引用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7(4)條予以封閉,直至警方再按事態發展及風險評估而另行公佈解封時間。

封閉位置包括:
🈲維園1至6號硬地足球場
🈲4個籃球場
🈲中央草坪
🈲封鎖範圍內的所有相關通道
‼️是次封閉範圍與本年6・4一樣。市民如需路過維園,可從高士威道行人路或維園中央草坪以北行人路通過。

💸如任何人在封閉令生效後仍進入或逗留相關地點,最高刑罰為監禁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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