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 #民陣 #社團條例
民陣召集人陳皓桓表示,已回覆警務處質疑民陣違反《社團條例》的信件,他否認民陣是非法社團,不會逐一回應社團註冊主任的提問。陳皓桓指,警方要求民陣9日內提供過往15年舉辦遊行集會的日期和地點是不合理,指自己現年25歲,等同是要他找出自己仍是小學生年代的資料。他又指,《基本法》保障結社自由,批評《社團條例》干涉自由和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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