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今晨到許智峯、陳志全及朱凱迪三人住所,以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將他們拘捕,而許亦被指犯《侵害人身罪條例》中有關「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施用或企圖施用有害物品」一罪。

案情指三人在本年6月4日立法會大會審議《国歌條例草案》期間在會議廳內潑臭水阻礙會議進行一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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